# 108070501 已決標公告

108年「桃園市機關學校設備汰換與智慧用電補助計畫」教室、辦公室照明燈具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立豐水電材料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65,325
原始預算
$ 4,100,000
底價金額
$ 3,700,000
決標折數
99.0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永平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私立永平工商高級中等學校
機關代碼 3.93.55.12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偉清
聯絡電話 (03)4822464#210
機關代碼 3.93.55.1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永平路480號
聯絡人 鄭偉清
聯絡電話 (03)4822464#210
傳真號碼 (03)4823336
電子郵件信箱 jemmy691113@ypvs.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17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補助金額 2,014,015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領標時需場勘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永平路4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下午3:00止)親洽本校購買,每份新台幣 貳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29 17:00
開標時間 108/07/30 08:30
開標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永平路48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永平路4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次日起至108年8月14日止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本招標案採購標的相關之合法廠商。 (二)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組織者請檢附公司執照或經濟部准予公司登記之公函或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規格資料:原廠型錄(得為影本)或原廠提供之相關證明文件,且規格部分請以色筆標示請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責任施工安裝,有意投標廠商得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5時到本校進行會勘,廠商報價含應備之安裝零件及線材、運費及稅金等,得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契約價金。另裝設工法應力求美觀、牢固、線路進點隱藏、線路整齊利於後續查修。(會勘前請先洽03-4822464分機260郭先生) (二)得標廠商拆除舊燈具需將舊燈管及燈座分開處理,運送至本校指定地點交由本校指定回收場處理,如有任意棄置所拆除之零件、廢品情形將追究廠商之相關責任。 (三)考量本校教學區域內多置放重要教學設備及部分空調機房、管道間、高壓變電站等場所屬特殊作業範疇,廠商投標前,得至本校勘查施工現場,施工時應妥備相關器材(含安全防護),並準備塑膠布或帆布等覆蓋用品;於施工前視現場需要並先行覆蓋在重要設備(含資訊設備等)上,以避免施工時造成本校設備受損,如因施工造成本校相關場所之設備發生損壞情形,廠商應負責賠償責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永平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私立永平工商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3.55.12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鄭偉清
聯絡電話
(03)4822464#210
機關代碼
3.93.55.1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26桃園市楊梅區永平路480號
聯絡人
鄭偉清
聯絡電話
(03)4822464#210
傳真號碼
(03)4823336
電子郵件信箱
jemmy691113@ypvs.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1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17 桃園市政府經濟發展局
補助金額
2,014,015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7/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原因
領標時需場勘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永平路48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上午9:00至下午3:00止)親洽本校購買,每份新台幣 貳佰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7/29 17:00
開標時間
108/07/30 08:30
開標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永平路48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2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26桃園市楊梅區永平路48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次日起至108年8月14日止完成履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與本招標案採購標的相關之合法廠商。 (二)證明文件: 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1.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公司組織者請檢附公司執照或經濟部准予公司登記之公函或證明文件(該證明,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如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 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4.規格資料:原廠型錄(得為影本)或原廠提供之相關證明文件,且規格部分請以色筆標示請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本案採責任施工安裝,有意投標廠商得於週一至週五上午9時至下午15時到本校進行會勘,廠商報價含應備之安裝零件及線材、運費及稅金等,得標後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增加契約價金。另裝設工法應力求美觀、牢固、線路進點隱藏、線路整齊利於後續查修。(會勘前請先洽03-4822464分機260郭先生) (二)得標廠商拆除舊燈具需將舊燈管及燈座分開處理,運送至本校指定地點交由本校指定回收場處理,如有任意棄置所拆除之零件、廢品情形將追究廠商之相關責任。 (三)考量本校教學區域內多置放重要教學設備及部分空調機房、管道間、高壓變電站等場所屬特殊作業範疇,廠商投標前,得至本校勘查施工現場,施工時應妥備相關器材(含安全防護),並準備塑膠布或帆布等覆蓋用品;於施工前視現場需要並先行覆蓋在重要設備(含資訊設備等)上,以避免施工時造成本校設備受損,如因施工造成本校相關場所之設備發生損壞情形,廠商應負責賠償責任。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永平學校財團法人桃園市私立永平工商高級中等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7/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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