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KVS107028 已決標公告

桌上型電腦(含螢幕)92套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匯鵬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49,400
原始預算
$ 0
底價金額
$ 2,290,000
決標折數
98.2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桃園縣私立成功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3.55.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2 - 計算機及其零件與配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忠信
聯絡電話 (03)3294188#507
機關代碼 3.93.55.1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新興里明德路162巷100號
聯絡人 李忠信
聯絡電話 (03)3294188#507
傳真號碼 (03)3291149
電子郵件信箱 oashin@ckvs.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條
辦理方式 補助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預計金額 2,296,32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6/19
原公告日 108/06/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6/20 17:00
開標時間 108/06/21 10:00
開標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新興里明德路162巷1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新興里明德路162巷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算3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免繳稅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確實用印確認)。 (五)押標金繳納憑據(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規定)。 (六)投標時請檢附型錄、規格及其他規格說明應付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確實標示,並用印確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本校庶務組03-3294188#507,對於本校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公告日或招標日起等標期1/4,但不得少於10日,向本校總務處提出異議。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請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購買標單時請注意截標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4、(更正內容): (1)更新訂定有廠商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2)新增投標補充說明,有關廠商資格、交貨履約等說明,詳如投標補充說明內文所列。 (3)更正投標截止期限為108年6月20日(四)下午17;00止。 (4)更正開標日期為108年6月21日(五)上午10: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縣私立成功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2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3.55.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李忠信
聯絡電話
(03)3294188#507
機關代碼
3.93.55.1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333桃園市龜山區新興里明德路162巷100號
聯絡人
李忠信
聯絡電話
(03)3294188#507
傳真號碼
(03)3291149
電子郵件信箱
oashin@ckvs.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法人團體辦理適用採購法案件之依據法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算金額不公開理由
機關認為不宜公開
預計金額
2,296,32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80.4 桃園市政府教育局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6/19
原公告日
108/06/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6/20 17:00
開標時間
108/06/21 10:00
開標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新興里明德路162巷10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2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3桃園市龜山區新興里明德路162巷10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算30工作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免繳稅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文件(無退票紀錄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確實用印確認)。 (五)押標金繳納憑據(依政府採購法第30條規定)。 (六)投標時請檢附型錄、規格及其他規格說明應付相關證明文件(正本或影本,確實標示,並用印確認)。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3.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4.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對投標事項如有疑問請電洽本校庶務組03-3294188#507,對於本校辦理採購認為違反法令致損害其權利或利益者得於公告日或招標日起等標期1/4,但不得少於10日,向本校總務處提出異議。 2、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請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購買標單時請注意截標日期,餘詳如投標須知。 4、(更正內容): (1)更新訂定有廠商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2)新增投標補充說明,有關廠商資格、交貨履約等說明,詳如投標補充說明內文所列。 (3)更正投標截止期限為108年6月20日(四)下午17;00止。 (4)更正開標日期為108年6月21日(五)上午10:0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桃園縣私立成功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桃園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號15樓、電話:03-3322101分機6634-6636、傳真:03-3324575、檢舉專線(03)3391466)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7847)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6/2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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