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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提供適切且具彈性運用之教育推廣場域,積極與各級學校、文教機構、公益團體或書坊合作,帶動全民閱讀風氣、美感賞析、親子共學等具現代教育意義活動,打破過去一般民眾對教育機構刻板印象,以達成本院空間活化之功效。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79號6樓601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44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79號1樓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一)資格:
1.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聯合建築師事務所或室內設計裝潢公司
2.執業範圍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之技師事務所或聯合技師事務所
3.營業範圍含土木工程或結構工程之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以上其中之一
(二)證明文件:詳投標須知第64條
2.廠商信用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並符合下列規定:
(1)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收件日前半年以內。
(2)票據交換所或其委託金融機構出具之第一類或第二類票據信用資料查覆單,查覆單內容如下:A.資料來源為票據交換機構.B.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C.資料查詢日期.D.廠商統一編號及名稱。
(3)由票據交換所或受理查詢金融機構出具之票據信用查覆單應加蓋查覆單位、有權人員及經辦員圖章,且未經塗改者,始可作為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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