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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廠商在本契約內所提供之各項服務,保留本契約後續擴充之權利,期間上限為1年,上限金額新臺幣73萬元整。在廠商履約情況良好且機關無變更原契約需求之情形下,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進行議價程序。若履約標的因實際需求而須縮短本案維護期程,則依實際需求修正合約期限,並依維護比例給付契約金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79號6樓602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011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1段179號1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之次日起計12個月(日曆天)完成履約標的交付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請依下列方式擇一辦理:
1.逕至「全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網址:https://gcis.nat.gov.tw/mainNew/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
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3.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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