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C02 已決標公告

107年度全院資訊設備維運服務

國家教育研究院 決標日:106/11/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智勝資訊顧問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60,000
原始預算
$ 2,800,000
底價金額
$ 2,769,644
決標折數
99.6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
機關代碼 3.92.7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45 - 辦公室機器及設備(包括電腦)之維修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莊金裕
聯絡電話 (02)77407042
機關代碼 3.92.74
單位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
機關地址 237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
聯絡人 莊金裕
聯絡電話 (02)77407042
傳真號碼 (02)77407044
電子郵件信箱 ccy12230@mail.naer.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第三季驗收完成後,經本院評估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者,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辦理後續擴充2次,1次為1年,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項目:全院資訊設備維運服務、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56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6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7 11: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鐸聲館1樓106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03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仰喬樓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請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一)廠商基本資格:具備履行本採購標的能力(須符合與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並經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 (二)廠商應提出之證明文件影本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規格聯絡人:本院資訊推動小組周世欽先生,電話:(02)77407086,傳真:(02)77407090。 二、本案預定於106年12月13日(三)上午10時在本院三峽總院區鐸聲館1樓106會議室辦理評選作業。 三、餘詳如招標文件。 四、截止投標當日及開標當日機關因故停止辦公時,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教育研究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單位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
機關代碼 3.92.74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莊金裕
聯絡電話
(02)77407042
機關代碼
3.92.74
單位名稱
國家教育研究院
機關地址
237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
聯絡人
莊金裕
聯絡電話
(02)77407042
傳真號碼
(02)77407044
電子郵件信箱
ccy12230@mail.naer.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第三季驗收完成後,經本院評估得標廠商履約情形良好者,得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辦理後續擴充2次,1次為1年,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擴充項目:全院資訊設備維運服務、擴充金額上限:新臺幣560萬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2/06 17:00
開標時間
106/12/07 11:00
開標地點
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鐸聲館1樓106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3703新北市三峽區三樹路2號仰喬樓1樓秘書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新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民國107年1月1日至107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請詳投標須知第六十四點): (一)廠商基本資格:具備履行本採購標的能力(須符合與採購標的相關之營業項目),並經政府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廠商。 (二)廠商應提出之證明文件影本如下: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勿再提供)。 2、廠商納稅之證明。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案規格聯絡人:本院資訊推動小組周世欽先生,電話:(02)77407086,傳真:(02)77407090。 二、本案預定於106年12月13日(三)上午10時在本院三峽總院區鐸聲館1樓106會議室辦理評選作業。 三、餘詳如招標文件。 四、截止投標當日及開標當日機關因故停止辦公時,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時間代之。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家教育研究院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新北市調查處(地址:220新北市板橋區漢生東路193巷2號;板橋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2/06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