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115-13 已截止

105年度購置零抬舉輔具一批

國立桃園啟智學校 公告日:105/11/16 截止日:105/11/24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5,000,000

押標金
$ 250,000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5/11/24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桃園啟智學校
機關代碼 3.92.6.6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81 - 醫療, 外科及矯形設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宋珮綸
聯絡電話 (03)3647099#234
機關代碼 3.92.6.6
單位名稱 國立桃園啟智學校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10號
聯絡人 宋珮綸
聯絡電話 (03)3647099#234
傳真號碼 (03)3671740
電子郵件信箱 plsung@mail.tsad.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106年12月31日前,視校方實際需求保留依原契約所訂項目、規格及單價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以50萬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5,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4 17:00
開標時間 105/11/25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1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2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01月24日前完成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營項目與本案標的物相關之公司法人、機構或團體,且無暫停營業及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桃園啟智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6.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宋珮綸
聯絡電話
(03)3647099#234
機關代碼
3.92.6.6
單位名稱
國立桃園啟智學校
機關地址
330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10號
聯絡人
宋珮綸
聯絡電話
(03)3647099#234
傳真號碼
(03)3671740
電子郵件信箱
plsung@mail.tsad.ty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106年12月31日前,視校方實際需求保留依原契約所訂項目、規格及單價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以50萬元為上限。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5,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1/1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1/24 17:00
開標時間
105/11/25 10:00
開標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1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5萬元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2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330桃園市桃園區德壽街1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桃園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6年01月24日前完成採購標的之供應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營項目與本案標的物相關之公司法人、機構或團體,且無暫停營業及政府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各項情形之合法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桃園啟智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臺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市府路1號9樓東北區、電話:02-27208889分機1059、傳真:02-27205870)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桃園市調查處(地址: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19號;33099桃園郵局第60000號信箱、電話:03-3328888、傳真:03-3345155)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1/2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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