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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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68宜蘭縣五結鄉國民中路22之2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工本費200元整,國立宜蘭特殊教育學校出納組付款、事務組索取。
履約期限
廠商應自決標日起至105年8月19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必須合法登記持有公司或商業登記證,且必需為J901旅館業,對旅客提供住宿、休息及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定相關業務之營利事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1.郵購:請附快捷回郵郵資200元及文件費(使用郵政匯票者,匯票抬頭請開立「國立宜蘭特殊教育學校」)及回郵信封,於投標期限內寄至本校(以落地郵戳為憑)。郵寄信封左上角請註明:索取徵求「2016特教人活力成長共識營」服務建議書招標文件。郵購者請自行估計郵寄時間,另回郵郵資不足者不予受理。 2.逕購:逕向本校出納繳交文件工本費200元,取得繳費憑證後,向事務組洽領。 3.電子領標:請於『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下載領取招標文件。4.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一) 法務部調查局電話: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二)宜蘭縣調查站信箱: 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4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三)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四)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傳真:02-2358-3005。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電話:03-9251000分機1020、傳真:03-9255039)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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