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B110-10-37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小型修繕工程開口契約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決標日:110/11/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利成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781,431
原始預算
$ 3,000,000
底價金額
$ 2,802,000
決標折數
99.2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92.5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芳怡
聯絡電話 (04)22195363
機關代碼 3.92.55
單位名稱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404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
聯絡人 張芳怡
聯絡電話 (04)22195363
傳真號碼 (04)22195361
電子郵件信箱 fangyi1107@nut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於履約屆滿後,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經機關函文廠商同意後,與廠商辦理後續擴充1年,其後續擴充期間為契約到期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00萬元整,後續擴充範圍為原契約之條件,計價方式以原契約條件及計價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6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7 10:0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資訊大樓2樓22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403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個別案件議定合理工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經政府合法登記及許可設立,營業項目含有「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之廠商。 (二) 非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決標對象之廠商。 (三) 廠商資格文件證明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現況勘查: 1.投標廠商應自行前往現場勘查,勘察周遭環境,俾對本案有深切了解,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投標文件,將視為已詳細了解工地現況及機關所提供之資料已確實了解,對施工之工程與所用材料之性質均已認清,且對可能影響施工之天然災害、意外情況有所認識及準備。 2.投標廠商若未能詳盡勘察工地,以致不能了解招標文件之內容及熟知上述各注意事項時,不得藉詞推卸其應適當提出工程施工方案之責任,履約時亦不得因未了解招標文件之內容,或未熟悉工地之特性,而請求補賞。勘察、測定、調查作業之費用及責任,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3.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重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不得藉詞不了解而請求免責。 (二)不當之解釋:除另有正式書面解釋或說明外,無論機關之員工、技術服務之廠商或其代表,均無權對各種招標文件之意義作任何口頭之說明或解釋,任何口頭說明或解釋,均對機關無任何約束,或限制其在契約範圍內自由行使其職權。 (三)得標廠商日後所提報之圖說規範等,應依「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實施要點」規定辦理,應用標準施工綱要規範、製圖手冊及相關e化措施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6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芳怡
聯絡電話
(04)22195363
機關代碼
3.92.55
單位名稱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404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
聯絡人
張芳怡
聯絡電話
(04)22195363
傳真號碼
(04)22195361
電子郵件信箱
fangyi1107@nut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案於履約屆滿後,機關得視實際需要及廠商履約情形,經機關函文廠商同意後,與廠商辦理後續擴充1年,其後續擴充期間為契約到期日至112年12月31日止;後續擴充金額上限為新臺幣300萬元整,後續擴充範圍為原契約之條件,計價方式以原契約條件及計價方式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0/11/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0/12/06 17:00
開標時間
110/12/07 10:00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資訊大樓2樓2205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00000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403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依個別案件議定合理工期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 經政府合法登記及許可設立,營業項目含有「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之廠商。 (二) 非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決標對象之廠商。 (三) 廠商資格文件證明詳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現況勘查: 1.投標廠商應自行前往現場勘查,勘察周遭環境,俾對本案有深切了解,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投標文件,將視為已詳細了解工地現況及機關所提供之資料已確實了解,對施工之工程與所用材料之性質均已認清,且對可能影響施工之天然災害、意外情況有所認識及準備。 2.投標廠商若未能詳盡勘察工地,以致不能了解招標文件之內容及熟知上述各注意事項時,不得藉詞推卸其應適當提出工程施工方案之責任,履約時亦不得因未了解招標文件之內容,或未熟悉工地之特性,而請求補賞。勘察、測定、調查作業之費用及責任,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3.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重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不得藉詞不了解而請求免責。 (二)不當之解釋:除另有正式書面解釋或說明外,無論機關之員工、技術服務之廠商或其代表,均無權對各種招標文件之意義作任何口頭之說明或解釋,任何口頭說明或解釋,均對機關無任何約束,或限制其在契約範圍內自由行使其職權。 (三)得標廠商日後所提報之圖說規範等,應依「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實施要點」規定辦理,應用標準施工綱要規範、製圖手冊及相關e化措施辦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12/0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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