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uekuo@nut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行政大樓1樓營繕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50元,所購文件及工程圖說工本費不論投標與否概不退還(無紙本圖說,僅提供電子檔光碟片販售),請於上班時間無記名洽營繕組購買。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資訊館2樓2205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行政大樓1樓文書組
廠商資格摘要
依法設立,並得執行本案之「建築師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及「技師事務所(土木工程科或結構工程科)」等,俾提供技術服務,各類廠商應附文件,請參考本採購招標文件中「投標廠商資格暨投標文件審查表」所列各對應項目檢附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一)投標文件工本費:新台幣 50 元正,所購文件及工程圖說工本費不
論投標與否概不退還(無紙本圖說,僅提供電子檔光碟片販售)。
(二)洽購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於上班時間以無記名方式向:台中市三民路三段129號;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三民校區;營繕組洽購。
(三)郵購方式:請於公告期限內(以郵戳為憑)用限時掛號內附工本費之郵局匯票,抬頭「國立臺中科技大學」及B5大小回件信封〈書明回件收件人姓名、地址並貼足回郵四十元整〉,寄達台中市三民路三段一二九號;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三民校區;出納組,信封上註明採購標案名稱、回郵地址,逾時拒收,購買人應自行考量郵遞所需時間,如有延誤,機關概不負責。
(四)電子領標:免工本費,投標文件請上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下載。
網址:http://web.pcc.gov.tw/。
(五)投標費用:投標廠商為準備投標及投遞標單所耗費用,或招致任何
損失,概由投標廠商本身負責。
(六)為配合政府節能減紙政策,機關招標文件不提供紙本僅以電子檔光碟片販受,倘為工程、設備等圖檔有不明處,機關備有紙本一份可於招標文件販售時間內至台中市三民路三段129號;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三民校區;營繕組查看。
(七)現況勘查:
1.投標廠商自行前往工地,勘察四週環境,俾對本工程有深切瞭解。
投標廠商所提出之投標文件,將視為業已詳細瞭解工地現況及機關
所提供之資料已確實瞭解,對施工之工程與所用材料之性質、品質
及數量均已認清,且對可能影響施工之有關天然災害及意外情況已
有所認知及準備。
2.投標廠商若未能詳盡勘查工地或拒絕勘察工地,以致不能瞭解招標
文件之內容及熟知上述各注意事項時,不得藉詞推卸其應適當提出
工程施工方案之責任。履約時亦不得因未瞭解招標文件之內容,或
未熟悉工地之特性,而請求補償。勘察、測定、調查作業之費用及
責任,均由投標廠商自行負擔。
3.投標廠商應熟悉並遵守有關之法令規章,任何觸犯法令之過失,均
不的藉詞不瞭解而請求免責。
(八)不當之解釋:除另有正式書面解釋或說明外,無論機關之員工、技術服務廠商或其代表,均無權對各種招標文件之意義,作任何口頭之說明或解釋。任何口頭說明或解釋,均對機關無任何約束,或限
制其在契約範圍內自由行使其職權。
(九)得標廠商日後所提報之圖說規範等應依「公共工程施工綱要規範實施要點」應用標準施工綱要規範、製圖手冊及相關e化措施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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