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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第二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4臺中市北區雙十路一段16號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第7日開工,開工日起71日曆天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得以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列印資料代之)。(2)有效之營造業同業公會會員證影本。(3)營業稅納稅證明影本。
附加說明
a.本案為公開開標案件有權參加開標之每一投標廠商人數:投標廠商代表(理)人1人;如未派員出席開標者,視同放棄比減價機會,不另通知。
b.投標廠商務必赴現場勘查動線及範圍後再行填報標價,並請務必填載標單及標單明細表。
c.承商應遵照該管理單位規定點交後接管工區場地及確實做好相關環安衛規定、噪音管制及教育訓練等。
d.施工期間應保留獨立出入口區供本校教學訓練使用,如有分段施工部分應納計入投標報價。
e. 廠商應於決標次日起7日內簽約並繳交履約保證金,並指定自決標次日起7日點交並開工,自開工日起71日曆天內應全部完工,其他國定假日或其他休息日※計入工期,並俟驗收程序完成且無其他待解決事項後,無息給付契約價金總額之100%。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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