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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物價指數調整規定說明:依契約第5條規定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一) 資格文件(符合其中1~3項資格之1者)
1、 建築師事務所:
a.開業證書。
b.建築師公會會員證。
2、 專業技師事務所:
a.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
b.技師公會會員證。
3、 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業: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4、 最近一期納稅(綜合所得稅或營業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5、 投標廠商聲明書:聲明書第1項至第10項應逐項填寫,投標人欄位應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或簽署。
1、 服務建議書一式8份(含PDF檔光碟1份)
2、 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2
3、 電子領標憑據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護理健康大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