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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09年12月31日前依契約條件得增購未逾原主契約金額百分之五十者核算付款。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臺北市北投區明德路365號
廠商資格摘要
(1)廠商登記或其他設立證明:(甲)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及 (乙)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共同投標。
(2)共同投標協議書(需經法院或民間公證人之公證或認證;如投標廠商為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及廚具、衛浴設備安裝工程業為同一廠商者則無須檢附共同投標協議書) 。
(3)最近一期納稅(綜合所得稅或營業稅)證明文件,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4)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文件。
(5)投標廠商聲明書投標廠商聲明書。
(6)技師證書(綜合營造業須附技師證書) 。
(7)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書(加入公會者須檢附) 。
(8)押標金票據(標價之一定比率:5%)。
(9)服務建議書務建議書一式十份。
說明:第(3)、(4)、(5)項參與共同投標(甲)類及(乙)類廠商皆須檢附。
附件:投標時請檢附
1.切結書1。
2.電子領標者應檢附電子領標憑據。
3.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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