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601 已決標公告

綜合體育館教學游泳池整建維修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服務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郭正一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5,000
原始預算
$ 325,000
底價金額
$ 32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2.5.8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黃組長
聯絡電話 (07)7462602#209
機關代碼 3.92.5.8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51號
聯絡人 黃組長
聯絡電話 (07)7462602#209
傳真號碼 (07)7414320
電子郵件信箱 chen6565@fsvs.kh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1 教育部體育署
補助金額 325,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03 17:00
開標時間 112/07/04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中正樓三樓小會議室(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5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51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無待解決事項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依法登記且未受停業或停權處分之開業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或聯合執業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等。 (二)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建築師、技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a.有效期限內建築師或技師執業執照 b.公會會員證。(有效期內)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有效期內)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1、2。(詳招標文件之「廠商參與公共工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內之切結書) 5、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6、企劃書7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契約書由得標廠商印製,並負擔製作費用。倘印製內容有模糊不清等情事,應抽換更正。另得標廠商須提供投標時之企劃書電子檔(PDF檔即可) 2.教育部政風處,住址:10051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臺北郵政8之44號;電話:02-77365837、傳真:02-23976940。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無法提出者,得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發現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者」或第50條第1項第7款「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之規定辦理。 4.本案評審小組委員:鳳山商工秘書黃鈿珍、教務主任蘇文彬、學務主任吳冠麗、體育組長林保賢、體育教師陳彥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7/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5.8
聯絡人
黃組長
聯絡電話
(07)7462602#209
機關代碼
3.92.5.8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51號
聯絡人
黃組長
聯絡電話
(07)7462602#209
傳真號碼
(07)7414320
電子郵件信箱
chen6565@fsvs.kh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1 教育部體育署
補助金額
325,000元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06/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07/03 17:00
開標時間
112/07/04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中正樓三樓小會議室(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5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51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次日起至全部工程竣工驗收合格無待解決事項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投標廠商之資格:依法登記且未受停業或停權處分之開業建築師事務所、專業技師事務所或聯合執業事務所、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等。 (二)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1)建築師、技師個人或聯合執業事務所: a.有效期限內建築師或技師執業執照 b.公會會員證。(有效期內) (2)工程技術顧問公司: a.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 b.有效期限內技師執業執照 c.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有效期內)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投標廠商聲明書。 4、切結書1、2。(詳招標文件之「廠商參與公共工程法律責任及切結書」內之切結書) 5、著作權權利移轉同意書。 6、企劃書7份。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契約書由得標廠商印製,並負擔製作費用。倘印製內容有模糊不清等情事,應抽換更正。另得標廠商須提供投標時之企劃書電子檔(PDF檔即可) 2.教育部政風處,住址:10051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臺北郵政8之44號;電話:02-77365837、傳真:02-23976940。 3.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無法提出者,得依採購法第48條第1項第2款「發現有足以影響採購公正之違法或不當行為者」或第50條第1項第7款「其他影響採購公正之違反法令行為」之規定辦理。 4.本案評審小組委員:鳳山商工秘書黃鈿珍、教務主任蘇文彬、學務主任吳冠麗、體育組長林保賢、體育教師陳彥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07/03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