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101 已決標公告

107學年度第2學期教科書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效果事業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656,023
原始預算
$ 3,765,761
底價金額
$ 3,765,000
決標折數
97.11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2.5.8
標的分類 財物類 32 - 紙漿,紙及紙產品;印刷品及相關的商品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婉貞
聯絡電話 (07)7462602#209
機關代碼 3.92.5.8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51號
聯絡人 黃婉貞
聯絡電話 (07)7462602#209
傳真號碼 (07)7414320
電子郵件信箱 chen6565@fsvs.ks.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規範及內容辦理,金額執行上限為預算金額3,765,761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4 17:00
開標時間 108/01/15 09: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51號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8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51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08年1月31日以前履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含共同投標廠商)之資格:與本招標案採購標的相關之合法廠商。 (二)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投標廠商聲明書(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共同投標時,各成員須共同具名及蓋章)。 4、公證或認證後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廠商共同投標時檢附) 5、廠商共同投標時,前述1~3項文件各成員均須檢附。投標文件除另有規定外,應由各成員共同具名及蓋用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契約書由得標廠商印製,並負擔製作費用。倘印製內容有模糊不清等情事,應抽換更正。 2.教育部政風處,住址: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臺北郵政8之44號;電話:02-77365837、傳真:02-2397694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14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5.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婉貞
聯絡電話
(07)7462602#209
機關代碼
3.92.5.8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830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51號
聯絡人
黃婉貞
聯絡電話
(07)7462602#209
傳真號碼
(07)7414320
電子郵件信箱
chen6565@fsvs.ks.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依原契約規範及內容辦理,金額執行上限為預算金額3,765,761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0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14 17:00
開標時間
108/01/15 09:00
開標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51號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18萬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30高雄市鳳山區文衡路51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高雄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108年1月31日以前履約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含共同投標廠商)之資格:與本招標案採購標的相關之合法廠商。 (二)證明文件:投標廠商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廠商所提出之資格文件影本,本機關於必要時得限期通知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查驗結果如與正本不符,係偽造或變造者,依採購法第50條規定辦理。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2、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3、投標廠商聲明書(依式填寫並加蓋廠商及負責人印章;共同投標時,各成員須共同具名及蓋章)。 4、公證或認證後之共同投標協議書(廠商共同投標時檢附) 5、廠商共同投標時,前述1~3項文件各成員均須檢附。投標文件除另有規定外,應由各成員共同具名及蓋用廠商及負責人印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本案契約書由得標廠商印製,並負擔製作費用。倘印製內容有模糊不清等情事,應抽換更正。 2.教育部政風處,住址:台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臺北郵政8之44號;電話:02-77365837、傳真:02-23976940。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鳳山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14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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