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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東港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
1、丙等以上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
2、領有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營業之證 明文件者。
3、受停權處分期間之廠商不得參與投標。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登記證、工廠登記證、
行業登記證、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
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前述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
之。(按經濟部98年4月2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
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
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
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文件(查詢日期應在截止投標日前六個月內)。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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