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A1009 已決標公告

充實教學及實習設備財物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誠大科技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45,000
原始預算
$ 900,000
底價金額
$ 84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2.5.63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51 - 辦公室及會計機器,其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坤明
聯絡電話 (06)3910772#421
機關代碼 3.92.5.63
單位名稱 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世平路1號
聯絡人 吳坤明
聯絡電話 (06)3910772#421
傳真號碼 (06)3910510
電子郵件信箱 wkm580411@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於113年11月30日前,得辦理後續擴充27萬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7/12
原公告日 113/07/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世平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7/22 17:00
開標時間 113/07/23 10:15
開標地點 本校海事大樓二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世平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60日曆天之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經中華民國政府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請務必參照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另,營利事業登記證已非資格文件,若僅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不合格標)。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六個月以內)。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電子領標之廠商電子憑證證明資料 6.投標切結書。 7.委託代理授權書。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經中華民國政府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請務必參照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另,營利事業登記證已非資格文件,若僅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不合格標)。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六個月以內)。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2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5.63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坤明
聯絡電話
(06)3910772#421
機關代碼
3.92.5.63
單位名稱
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708臺南市安平區世平路1號
聯絡人
吳坤明
聯絡電話
(06)3910772#421
傳真號碼
(06)3910510
電子郵件信箱
wkm580411@gmail.com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於113年11月30日前,得辦理後續擴充27萬元;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公告日
113/07/12
原公告日
113/07/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世平路1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100元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3/07/22 17:00
開標時間
113/07/23 10:15
開標地點
本校海事大樓二樓第一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世平路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60日曆天之前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經中華民國政府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請務必參照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另,營利事業登記證已非資格文件,若僅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不合格標)。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六個月以內)。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電子領標之廠商電子憑證證明資料 6.投標切結書。 7.委託代理授權書。
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經中華民國政府機關核發之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請務必參照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三條第一項第一款規定檢附資格文件,另,營利事業登記證已非資格文件,若僅檢附營利事業登記證者為不合格標)。 2.納稅證明文件影本,如營業稅或所得稅。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之證明。如最近3年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六個月以內)。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南高級海事水產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7/2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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