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9-09 已決標公告

本校「學生宿舍新建工程委託設計監造技術服務委外勞務採 購案〈包含水土保持計畫之製作及送審〉」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葉卿秀建築師事務所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299,753
原始預算
$ 4,507,194
底價金額
$ 4,299,753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基隆高級海事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2.5.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672 - 工程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顏佐翰
聯絡電話 (02)24633655#530
機關代碼 3.92.5.61
單位名稱 國立基隆高級海事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
聯絡人 顏佐翰
聯絡電話 (02)24633655#530
傳真號碼 (02)24623603
電子郵件信箱 cho-han@klvs.kl.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台幣500元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21 12:00
開標時間 109/01/21 13:0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算至工程驗收合格結案之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應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在案者。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證明文件。 2.當年度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4.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5.計畫主持人任職於本機構之證明文件(如勞保卡、薪資證明等,如屬負責人免附)。 (三)前述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規定辦理 。 (四)自然人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最近一年綜合所 稅繳稅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校109年1月17日及109年1月20日兩日停止上班上課:因此,有意投標之廠商請勿遞送或郵寄投標文件至本校。 二、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標日前,請主動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49。招標文件檢舉受理單位:教育部政風處,地址: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電話:02-23566051;傳真:02-23976940。基隆市調查站:地址:基隆市崇法街220號;檢舉電話:02-24668888;信箱:基隆市郵政60000信箱。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基隆高級海事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21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5.61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顏佐翰
聯絡電話
(02)24633655#530
機關代碼
3.92.5.61
單位名稱
國立基隆高級海事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
聯絡人
顏佐翰
聯絡電話
(02)24633655#530
傳真號碼
(02)24623603
電子郵件信箱
cho-han@klvs.kl.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9/01/0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台幣500元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9/01/21 12:00
開標時間
109/01/21 13:0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次日起算至工程驗收合格結案之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如允許依法令免申請核發本項基本資格證明文件之廠商參與投標,一併載明該等廠商免繳驗之證明文件):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應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在案者。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證明文件。 2.當年度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4.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5.計畫主持人任職於本機構之證明文件(如勞保卡、薪資證明等,如屬負責人免附)。 (三)前述 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規定辦理 。 (四)自然人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最近一年綜合所 稅繳稅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本校109年1月17日及109年1月20日兩日停止上班上課:因此,有意投標之廠商請勿遞送或郵寄投標文件至本校。 二、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標日前,請主動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三、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站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小組: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49。招標文件檢舉受理單位:教育部政風處,地址: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電話:02-23566051;傳真:02-23976940。基隆市調查站:地址:基隆市崇法街220號;檢舉電話:02-24668888;信箱:基隆市郵政60000信箱。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基隆高級海事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9/01/2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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