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31 已截止

本校「108年度育英二號實習船船務代理〈固定費用〉委外勞務採購案」

國立基隆高級海事職業學校 公告日:108/04/02 截止日:108/04/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最低標
預算金額
$ 4,151,000

押標金
免押標金
履約保證金
--
截止投標
108/04/16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基隆高級海事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2.5.61
標的分類 勞務類 879 - 其他商業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顏佐翰
聯絡電話 (02)24633655#530
機關代碼 3.92.5.61
單位名稱 國立基隆高級海事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
聯絡人 顏佐翰
聯絡電話 (02)24633655#530
傳真號碼 (02)24623603
電子郵件信箱 cho-han@klvs.kl.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1297000元,後續擴充期間:108年4月18日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台幣300元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16 16:00
開標時間 108/04/17 09:0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標價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4月18日至109年新代理廠商產生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 得參與採購或投標之情形,廠商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項目,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拒絕往來廠商者,且須提供截至投標日前5年曾經營與本採購案同性質或相當之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基本證明文件,並請投標廠商檢附以下資料: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2.納稅證明(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4.廠商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證明(如會員證等,有則檢附)。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投標廠商切結書(二份、正本) 7.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8.押標金 9.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10.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基本證明文件。 11.廠商委託授權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依、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二)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 77365529、77366007、傳真:(02)23583005、地址: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電話:(04) 37061437、傳真:(04)23335545、地址:台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號。 (四)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五)基隆市調查站檢舉電話:(02)24663030、傳真:(02)24662455、地址: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 (六)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檢舉電話:0800-286-586。 2.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3.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二、有關本採購案航次總表各航次時間係暫定,本校有權變動,得標廠商須無條件配合本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基隆高級海事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16 16: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5.6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顏佐翰
聯絡電話
(02)24633655#530
機關代碼
3.92.5.61
單位名稱
國立基隆高級海事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202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
聯絡人
顏佐翰
聯絡電話
(02)24633655#530
傳真號碼
(02)24623603
電子郵件信箱
cho-han@klvs.kl.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後續擴充金額新台幣1297000元,後續擴充期間:108年4月18日至108年12月31日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4/0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現金新台幣300元購買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4/16 16:00
開標時間
108/04/17 09:00
開標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投標標價5%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02基隆市中正區祥豐街24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基隆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108年4月18日至109年新代理廠商產生為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無政府採購法規定不 得參與採購或投標之情形,廠商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項目,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之拒絕往來廠商者,且須提供截至投標日前5年曾經營與本採購案同性質或相當之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基本證明文件,並請投標廠商檢附以下資料: 1.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影本)。 2.納稅證明(影本)。 3.廠商信用證明(影本)。 4.廠商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證明(如會員證等,有則檢附)。 5.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6.投標廠商切結書(二份、正本) 7.不適用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8.押標金 9.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 10.具有製造、供應或承作能力之基本證明文件。 11.廠商委託授權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依、受理廠商檢舉之採購稽核小組連絡電話、傳真及地址與法務部調查局及機關所在地之調查處(站、組)檢舉電話及信箱: (一)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地址:台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 (二)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 77365529、77366007、傳真:(02)23583005、地址:台北市中山南路5號。 (三)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電話:(04) 37061437、傳真:(04)23335545、地址:台中市霧峰區中正路738之4號號。 (四)法務部調查局檢舉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檢舉信箱: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五)基隆市調查站檢舉電話:(02)24663030、傳真:(02)24662455、地址: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 (六)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相關資訊如下 1.檢舉電話:0800-286-586。 2.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 3.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 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 5.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二、有關本採購案航次總表各航次時間係暫定,本校有權變動,得標廠商須無條件配合本校。‧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基隆高級海事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基隆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202基隆市中正區義一路1號、電話:02-24252423、傳真:02-24289871)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4/16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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