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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2臺南市白河區新興路528號(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9年12月24日(四)至109年12月25日(五)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經政府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旅行業。
應附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營業資料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2.廠商納稅證明。
3. 廠商信用證明 (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
明文件)。
4.企劃書7份。
5.其他投標需檢附之文件(詳如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校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二、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三、本案開標時僅辦理資格審查,審查通過之廠商,評審時間預計為109年10月14日下午02時30分、地點為本校四樓小型會議室。
四、本案預估人數為138人,廠商標價不得高於每位新臺幣2,600元。
五、本案第1次公告,經機關首長核准,如未能取得3家以上之廠商書面報價,改採限制性招標。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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