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1014 已決標公告

機械科銑床採購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慶錩實業社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750,000
原始預算
$ 1,800,000
底價金額
$ 1,7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2.5.5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42 - 工具機, 其零件及附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庶務組呂昱蓉
聯絡電話 (06)6852054#513
機關代碼 3.92.5.5
單位名稱 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732臺南市白河區新興路528號
聯絡人 庶務組呂昱蓉
聯絡電話 (06)6852054#513
傳真號碼 (06)6830152
電子郵件信箱 a011@ps.phvs.tn.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8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71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9元
總計 2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08 09:00
開標時間 108/11/08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四樓小型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0,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2臺南市白河區新興路528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採購標的物相關具有能力承作履約且經政府合法登記合格之廠商。 應檢附資料: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營業資料證明(得以列印最近一個月內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另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公告停止使用。 2.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 4.廠商承做能力證明:應具精密搬遷維修安裝如期完工能力證明,包括高速車床、銑床、磨床、砂輪機、鑽床、鉗工桌、電源配置等項之搬遷維修經驗實績證明文件(內容包括:發包單位、承包單位、標的名稱、標案案號、簽約日期…等)。 (餘詳本案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校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二、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三、本案第2次公告,經機關首長核准,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0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5.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庶務組呂昱蓉
聯絡電話
(06)6852054#513
機關代碼
3.92.5.5
單位名稱
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732臺南市白河區新興路528號
聯絡人
庶務組呂昱蓉
聯絡電話
(06)6852054#513
傳真號碼
(06)6830152
電子郵件信箱
a011@ps.phvs.tn.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8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1/0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71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9元
總計
2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1/08 09:00
開標時間
108/11/08 10: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四樓小型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90,000元整,不足者視為不合格標。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2臺南市白河區新興路528號(總務處)。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12月31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資格:採購標的物相關具有能力承作履約且經政府合法登記合格之廠商。 應檢附資料: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營業資料證明(得以列印最近一個月內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另營利事業登記證已公告停止使用。 2.廠商納稅證明: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廠商信用證明:查詢日期,應為截止投標日前半年以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記錄證明文件。 4.廠商承做能力證明:應具精密搬遷維修安裝如期完工能力證明,包括高速車床、銑床、磨床、砂輪機、鑽床、鉗工桌、電源配置等項之搬遷維修經驗實績證明文件(內容包括:發包單位、承包單位、標的名稱、標案案號、簽約日期…等)。 (餘詳本案資格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投標辦法請參閱本校投標須知及本案相關文件。 二、本招標案支援電子領標,使用電子領標之廠商(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及篡改),投標時須提供當次電子領標憑據序號,未提供者,經招標機關依政府採購法第51條及其施行細則第60條規定通知廠商現場(限30分鐘)說明確認。確實未電子領標者,視為不合格標。 三、本案第2次公告,經機關首長核准,得不受3家廠商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白河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1/08 09: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