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10 已決標公告

生活情境多功能教學空間活化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築意室內裝修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80,000
原始預算
$ 774,890
底價金額
$ 685,000
決標折數
99.2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頭城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2.5.48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靜蕙
聯絡電話 (03)9782604
機關代碼 3.92.5.48
單位名稱 國立頭城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261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111號
聯絡人 吳靜蕙
聯絡電話 (03)9782604
傳真號碼 (03)9778415
電子郵件信箱 tcvs131@tcvs.ilc.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11101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92,68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74,89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774,890元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9 17:00
開標時間 111/06/30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三樓行政會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8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1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111號行政大樓一樓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室內裝修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 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其營業項目須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項目,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屬特許行業者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納稅資料影本;新設立或無營業之廠商可憑稅捐機關核發有關證明文件。 3、截至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4、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效期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先行就現場環境進行評估檢視,不得於得標後藉故任何理由增加費用。 2.在開標過程中,因臨時特殊情事經本校認為足以影響採購公平性時,本校得中止開標作業。 3.得標廠商無力完成本工程或無正當理由而停工時,本校得動用其未領之契約價金或其他掌握之有關款項以維契約之履行,如有不足時,得標廠商應負責賠償,並視為不履行契約。 4.依採購法第76條,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除屬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者外,不適用申訴制度。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頭城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29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5.48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靜蕙
聯絡電話
(03)9782604
機關代碼
3.92.5.48
單位名稱
國立頭城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261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111號
聯絡人
吳靜蕙
聯絡電話
(03)9782604
傳真號碼
(03)9778415
電子郵件信箱
tcvs131@tcvs.ilc.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111010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92,680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774,89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774,890元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6/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6/29 17:00
開標時間
111/06/30 09:0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三樓行政會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38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1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111號行政大樓一樓總務處文書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宜蘭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45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室內裝修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二)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得以經濟部-全 國商工行政服務入口網-商工登記資料公示查詢系統列印登記資料,網址:http://gcis.nat.gov.tw/index.jsp),其營業項目須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項目,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已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屬特許行業者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納稅資料影本;新設立或無營業之廠商可憑稅捐機關核發有關證明文件。 3、截至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4、相關同業公會會員證(效期內)。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先行就現場環境進行評估檢視,不得於得標後藉故任何理由增加費用。 2.在開標過程中,因臨時特殊情事經本校認為足以影響採購公平性時,本校得中止開標作業。 3.得標廠商無力完成本工程或無正當理由而停工時,本校得動用其未領之契約價金或其他掌握之有關款項以維契約之履行,如有不足時,得標廠商應負責賠償,並視為不履行契約。 4.依採購法第76條,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除屬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者外,不適用申訴制度。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頭城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6/29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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