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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261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111號行政大樓三樓行政會報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261宜蘭縣頭城鎮新興路111號總務處文書組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資格(經政府登記合格,具備合格證件,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情形):
丙等綜合營造業(E101011) 或E102011土木包工業。
(二)不允許採專業分包方式辦理。
(三)投標廠商不得有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第一項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之情形。
(四) 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廠商之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其營業項目須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項目,且非屬政府採購法第103條所稱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之廠商。屬特許行業者應另檢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之許可登記證明文件。
2、最近一期或前一期營業稅納稅資料影本;新設立或無營業之廠商可憑稅捐機關核發有關證明文件。
3、截至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4、公會會員證明文件。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頭城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宜蘭縣調查站(地址: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3-92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