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PT108A007 已決標公告

廣告設計科大樓修繕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元溢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925,800
原始預算
$ 4,492,653
底價金額
$ 4,450,000
決標折數
88.2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北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2.5.4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秀丹
聯絡電話 (04)8882224#218
機關代碼 3.92.5.47
單位名稱 國立北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521彰化縣北斗鎮學府路50號
聯絡人 黃秀丹
聯絡電話 (04)8882224#218
傳真號碼 (04)8885605
電子郵件信箱 dan@pthc.ch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1彰化縣北斗鎮學府路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6 17:00
開標時間 108/12/27 09:30
開標地點 521彰化縣北斗鎮學府路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3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北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北斗家商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1彰化縣北斗鎮學府路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限期於109年3月5日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經政府登記合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設立於彰化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且無「政府採購法」第十五條第四項、第三十八條或第一百零三條 一項規定情事之廠商。投標時廠商應檢附證件或相關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明文 件、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二)公會會員證。 (三)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依法令無須納稅者須附免稅證明文件。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600117830號解釋函:「無欠稅(所得稅)證明」,非屬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北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5.4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秀丹
聯絡電話
(04)8882224#218
機關代碼
3.92.5.47
單位名稱
國立北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521彰化縣北斗鎮學府路50號
聯絡人
黃秀丹
聯絡電話
(04)8882224#218
傳真號碼
(04)8885605
電子郵件信箱
dan@pthc.chc.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21彰化縣北斗鎮學府路5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每份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6 17:00
開標時間
108/12/27 09:30
開標地點
521彰化縣北斗鎮學府路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13萬元整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北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北斗家商401專戶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21彰化縣北斗鎮學府路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彰化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限期於109年3月5日完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經政府登記合格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設立於彰化縣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且無「政府採購法」第十五條第四項、第三十八條或第一百零三條 一項規定情事之廠商。投標時廠商應檢附證件或相關文件如下: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明文 件、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資料代之。 (二)公會會員證。 (三)納稅證明文件(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投標廠商依法令無須納稅者須附免稅證明文件。 ※依據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96年3月29日工程企字第09600117830號解釋函:「無欠稅(所得稅)證明」,非屬納稅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北斗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彰化縣調查站(地址:500彰化縣彰化市卦山路12號;彰化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724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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