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1217 已截止

106年赴日本教育旅行

國立臺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公告日:105/12/20 截止日:105/12/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等待中
準用最有利標
預算金額
$ 1,672,000

押標金
$ 60,000
履約保證金
$ 150,000
截止投標
105/12/30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2.5.42
標的分類 勞務類 641 - 旅館及其他住宿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奇昌
聯絡電話 (04)22223307#802
機關代碼 3.92.5.4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50號
聯絡人 劉奇昌
聯絡電話 (04)22223307#802
傳真號碼 (04)22214789
電子郵件信箱 kari5680@tchcvs.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30 17:00
開標時間 106/01/03 10:00
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06年4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合格未受停權或停業權處分之旅行業(J902011),檢附以下證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最近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文件4.有效期限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5.交通部核發之旅行業執照
以上文件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應檢附列印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請於投標期限前將投標文件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收發(時間以收發登記桌登記時間為憑,逾期(時)者無效)。
投標文件及評審相關規定 評選項目、評選標準、評定方式等相關規定,請詳閱領投標文件。
開標地點_2 本校二樓第一會議室
決標原則 採用最有利標之精神,於開標當日審查廠商資格後,擇日(暫定106年1月4日)由符合資格廠商進行15分鐘簡報,經評選後擇符合需要者議價,或擇兩家以上最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當場辦理)。
簽訂契約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或接獲本所通知保留標得標日起7個辦公日內至本校辦理簽約手續;未經本校所同意而逾期不辦理簽約者,視為拋棄得標,並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註]:廠商如以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履約保證金者,機關得視該銀行之債信、過去履行連帶保證之紀錄等,經機關審核後始予接受。廠商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時,亦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30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5.42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聯絡人
劉奇昌
聯絡電話
(04)22223307#802
機關代碼
3.92.5.42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50號
聯絡人
劉奇昌
聯絡電話
(04)22223307#802
傳真號碼
(04)22214789
電子郵件信箱
kari5680@tchcvs.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5/12/20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5/12/30 17:00
開標時間
106/01/03 10:00
開標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50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6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401臺中市東區和平街50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06年4月30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政府登記合格未受停權或停業權處分之旅行業(J902011),檢附以下證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2.最近或前一期繳稅證明文件4.有效期限同業公會會員證明文件5.交通部核發之旅行業執照
以上文件影本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電子領標:請至「政府電子採購網」,網址:http://web.pcc.gov.tw/下載招標文件(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投標時應檢附列印之電子領標繳費憑據。
收受報價單或企畫書方式及地點
請於投標期限前將投標文件以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本校總務處收發(時間以收發登記桌登記時間為憑,逾期(時)者無效)。
投標文件及評審相關規定
評選項目、評選標準、評定方式等相關規定,請詳閱領投標文件。
開標地點_2
本校二樓第一會議室
決標原則
採用最有利標之精神,於開標當日審查廠商資格後,擇日(暫定106年1月4日)由符合資格廠商進行15分鐘簡報,經評選後擇符合需要者議價,或擇兩家以上最符合需要者依序辦理議價(當場辦理)。
簽訂契約
得標廠商應於決標日或接獲本所通知保留標得標日起7個辦公日內至本校辦理簽約手續;未經本校所同意而逾期不辦理簽約者,視為拋棄得標,並依政府採購法之相關規定辦理。 [註]:廠商如以銀行之書面連帶保證或開發或保兌之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繳納履約保證金者,機關得視該銀行之債信、過去履行連帶保證之紀錄等,經機關審核後始予接受。廠商押標金轉為履約保證金時,亦同。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中高級家事商業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5/12/30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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