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542南投縣草屯鎮新庄里20鄰芬草路二段736號
電子郵件信箱
win2000@mail.ttvs.ntct.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校保留於寒、暑假輔導課期間,後續擴充採購之權利,後續擴充金額為634,160元(內容詳招標規格說明書內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新庄里20鄰芬草路二段736號
開標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新庄里20鄰芬草路二段736號
押標金額度
第三項台中烏日區押標金100,000元作繳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國立草屯商工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542南投縣草屯鎮新庄里20鄰芬草路二段736號
履約期限
113年8月30日至114年8月29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領有汽車運輸業或遊覽車客運業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合法登記或設立證明文件。
2.遊覽車客運業同業公會會員證。
3.交通部公路總局最新公告遊覽車客運業評鑑結果列為乙等(含)以上之資格證明文件。
4.廠商信用證明(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之證明)。
5.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或免稅證明。(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不需納稅或可免稅之其他法人得免,但需出具聲明文件)。
6.押標金收據或票據(廠商得分項繳交)。
7.投標廠商聲明書。
8.承諾書。
9.切結書。
9. 服務建議書10份。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廠商提出疑義、異議及機關釋疑期限:需於113年4月9日下午5時前提出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草屯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