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lschen1011@gmail.com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水里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50元。親購者,請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付款後領取招標文件;郵購者,文件費用請以郵政匯票繳交(匯票抬頭:國立水里高級商工職業學校)
履約期限
自105年8月1日至106年7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98年4月13日已廢止營利事業統一發證制度,爰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得再作為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營養師一位(領有營養師執業執照)。
(三)廚師二位以上具有丙級(或丙級以上)中餐技術士證照證明。(簽約時繳驗正本)。
(四)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稅證明(投標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南投縣調查站(地址:540南投縣南投市民族路486號;南投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9-22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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