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N1080114 已決標公告

108年LED燈具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詮茂智慧能源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287,000
原始預算
$ 2,397,313
底價金額
$ 2,287,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2.5.11
標的分類 財物類 465 - 燈絲電燈泡或放電式燈泡;弧光燈;照明設備;上述各項之零件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綺霞
聯絡電話 (08)8892010#241
機關代碼 3.92.5.11
單位名稱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946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
聯絡人 洪綺霞
聯絡電話 (08)8892010#241
傳真號碼 (08)8892011
電子郵件信箱 hcvs241@hcvs.pt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買受,定製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契約價金於108年7月31日前以標餘款後續擴充至採購預算上限金額之權利;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2,397,313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1/30
原公告日 108/0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2/11 17:00
開標時間 108/02/12 14:00
開標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2月25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二、投標時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依法合格登記,具製造、販賣、銷售供應能力或與本採購案標的相符者之相關行業廠商並具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納營業稅者,應提出免納稅證明。 (三)廠商之信用證明: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開具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5.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洪綺霞
聯絡電話
(08)8892010#241
機關代碼
3.92.5.11
單位名稱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946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
聯絡人
洪綺霞
聯絡電話
(08)8892010#241
傳真號碼
(08)8892011
電子郵件信箱
hcvs241@hcvs.ptc.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保留契約價金於108年7月31日前以標餘款後續擴充至採購預算上限金額之權利;並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2,397,313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08/01/30
原公告日
108/01/2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08/02/11 17:00
開標時間
108/02/12 14:00
開標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1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946屏東縣恆春鎮恆南路38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屏東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108年2月25日前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凡政府登記合格之廠商,具備合格證件,無不良紀錄者。 二、投標時應檢附之證明文件: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依法合格登記,具製造、販賣、銷售供應能力或與本採購案標的相符者之相關行業廠商並具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廠商應提出最近一期之營業稅繳款書收執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依法免納營業稅者,應提出免納稅證明。 (三)廠商之信用證明:於截止投標日前半年內開具一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恆春高級工商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屏東縣調查站(地址:900屏東縣屏東市合作街51號;屏東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8-7368888 )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11 17:00
登入查看機關分析
登入 / 註冊
延伸閱讀
暫無相關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