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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有關「申請候選綠建築證書及綠建築標章作業服務費」、代辦現場測量及建築線指示申請、地質鑽探、水土保持、都市設計審議…等與本案有關技術服務費(不含政府規費),擴充金額約200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本案全部工程完成驗收結算之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基本資格:
應符合「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三條規定依法設立之建築師事務所,且未受主管機關停業處分在案者。
(二)投標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證明文件。
2.當年度有效之公會會員證。
3.廠商納稅之證明 :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4.非拒絕往來戶且最近一年內無退票紀錄之金融機構證明文件。
5.計畫主持人任職於本機構之證明文件(如勞保卡、薪資證
明等,如屬負責人免附)
(三)前述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規定辦理 。
(四)自然人繳納綜合所得稅證明者:最近一年綜合所得稅繳稅證明。若不及提出最近一年證明者,得以前一年之納稅證明代之。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基隆市調查站(地址:201基隆市信義區崇法街220號;基隆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466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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