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CY1101-008 已決標公告

新校區停車場(停3)新建工程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決標日:110/09/1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佐恩營造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85,100,000
原始預算
$ 86,000,000
底價金額
$ 84,200,000
決標折數
101.0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機關代碼 3.92.4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志麒
聯絡電話 (04)23924505#2552
機關代碼 3.92.49
單位名稱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411臺中市太平區坪林里中山路二段57號
聯絡人 郭志麒
聯絡電話 (04)23924505#2552
傳真號碼 (04)23928519
電子郵件信箱 gjc32205@ncut.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088,291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9/16
原公告日 110/09/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9/29 10:00
開標時間 110/09/29 10:3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5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由專人送達(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或送達)本校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七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本採購允許廠商異業共同投標,共同投標之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2)允許單獨投標:廠商資格為兼具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含以上)之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3)異業共同投標:廠商應以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作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成員資格為兼具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共同投標相關規定詳共同投標協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得標總價百分之十。 2.本工程投標廠商得至現場實地勘查。 3.採用通信投標方式者,投標廠商應自行於標封註明所投工程名稱並於招標公告規定投標期限前寄達臺中市太平區坪林里中山路二段57號國立勤益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收,以本校收發室戳章時間為準,任何延誤自行負責,逾時概不受理。 4.其餘詳見投標須知。 5.本次招標公告更正,係修正開標地點部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29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4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志麒
聯絡電話
(04)23924505#2552
機關代碼
3.92.49
單位名稱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機關地址
411臺中市太平區坪林里中山路二段57號
聯絡人
郭志麒
聯絡電話
(04)23924505#2552
傳真號碼
(04)23928519
電子郵件信箱
gjc32205@ncut.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3,088,291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更正序號
01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公告日
110/09/16
原公告日
110/09/15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截止投標
110/09/29 10:00
開標時間
110/09/29 10:30
開標地點
本校行政大樓3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5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或由專人送達(於截止投標期限前寄達或送達)本校總務處營繕組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中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契約第七條規定。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本採購允許廠商異業共同投標,共同投標之廠商家數上限為2家。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不得對同一採購另行提出投標文件或為另一共同投標廠商之成員。 (2)允許單獨投標:廠商資格為兼具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含以上)之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3)異業共同投標:廠商應以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作為代表廠商,共同投標廠商成員資格為兼具甲級電器承裝業及甲等自來水管承裝業;共同投標相關規定詳共同投標協議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履約保證金:得標總價百分之十。 2.本工程投標廠商得至現場實地勘查。 3.採用通信投標方式者,投標廠商應自行於標封註明所投工程名稱並於招標公告規定投標期限前寄達臺中市太平區坪林里中山路二段57號國立勤益科技大學總務處營繕組收,以本校收發室戳章時間為準,任何延誤自行負責,逾時概不受理。 4.其餘詳見投標須知。 5.本次招標公告更正,係修正開標地點部分。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勤益科技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中市調查處(地址:403臺中市西區英才路525號;臺中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4-23038888) 中部地區機動工作站(地址:407臺中市西屯區福順路500號;臺中市郵政76號信箱、電話:04-246155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0/09/29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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