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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2段177號中興堂1樓文書組
履約期限
自決標翌日起至111年11月30日(詳契約)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採用文化部訂定之藝文採購勞務契約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基本資格:合法設立或登記之公司行號、學術及文化機構、公私立大專校院、政府立案之財團法人基金會、文化社團或文史工作室等。
應檢具證明文件:(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納稅證明等,詳投標須知及資格文件審查表。
附加說明
1.請詳閱藝文採購勞務契約、需求說明書等招標文件(詳招標文件清單),並於週一至週四上班時間至現場勘查(請先電話聯絡)。
2.本案應於111年11月30日前完成履約全部事項。
3.防疫期間進出校園應配合學校防疫措施及相關規定辦理。
4.本校園全面禁菸,進入校園人員如有違反情事,本校得依菸害防制法第31條,處新臺幣2500元罰鍰,另處以廠商同等金額懲罰性違約金,並得自應付價金中扣抵。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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