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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2段177號中興堂2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4臺北市內湖區內湖路2段177號總務處文書組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綜合營造業丙等(含)以上或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及宜蘭縣之業者)或室內裝修業
2.應檢附證件:(1)承攬工程手冊或專業技術人員登記證(專業施工技術人員)、(2)登記證(綜合營造業、土木包工業或室內裝修業)、(3)廠商納稅證明、(4)廠商信用證明、(5)其他詳如廠商投標資格文件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請詳閱工程採購契約、細部設計圖說及施工規範說明書等招標文件(詳招標文件清單),並於週一至週五上班時間至現場勘查(請先電話聯絡)。
2.本工程委託監造。
3.本工程履約保證金額度:契約金額之10%;保固保證金額度:結算總價之3%。
4.本工程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已設定公式供投標廠商估算標價,惟投標廠商仍應自行驗算覆核,不得以公式錯誤作為投標標價錯誤之理由。
5.簽訂契約時詳細價目表及單價分析表所列各項目之單價,依本校原編列預算單價,以決標總價與預算總價比例調整為原則。
6.本工程工期以日曆天計,已考量勞工休息日、例假或應放假日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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