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unkai@tea.ntue.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本校行政大樓1樓A103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本校行政大樓1樓A101營繕組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內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1)基本資格:土木包工業(限登記於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宜蘭縣)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應檢附證件:A.商業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B.土木包工業登記證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C.承攬工程手冊;D.公會會員證;E.廠商納稅證明;F.廠商信用證明;G.投標廠商聲明書;H.廠商切結書(詳投標須知)。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1.投標廠商應確實至施作地點現場勘察、估價。
2.履約期限:機關通知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50日 內竣工。
3.餘詳見工程契約、投標須知等相關招標文件。
4.招標文件內容疑義:投標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4年7⽉1⽇前,以書⾯送達招標機關請求釋疑,招標機關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4年7⽉2日前,以書⾯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