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2段134號
電子郵件信箱
a490128@tea.ntue.edu.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台北市和平東路2段134號總務處營繕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2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丙級(含)以上資格之營造業或室內裝修業等(需附政府機關登記有案之相關文件影本)。基本資格證明文件:各該業登記證、承攬工程手冊、商業或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專業技術人員合作意願書(需附專業證照)。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親領請至本校總務處出納組繳納圖說文件費,再持收據至營繕組領取標案資料。2.電子領標:依相關規定逕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網站繳費及下載(網址http://www.geps.gov.tw/)。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100元整(電子領標新台幣50元整)。
其他
1.投標廠商應確實至施作地點現場勘察、估價。2.餘詳見投標須知。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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