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5A118-01 已決標公告

「分組合作學習績優深耕學校赴美國參訪」案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決標日:106/02/2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嘉聯旅行社有限公司桃竹苗分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814,000
原始預算
$ 2,002,680
底價金額
$ 1,814,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機關代碼 3.92.43
標的分類 勞務類 74 - 支援及輔助運輸服務
決標方式 準用最有利標 本案先開資格標,資格審查符合廠商服務建議書簡報說明及評選作業時間及地點由本校另行通知. 本案規格聯絡人:張巧瑩小姐 電話:02-27321104*82219 0952-227-241
聯絡人 林綉虹
聯絡電話 (02)27321104#82067
機關代碼 3.92.43
單位名稱 課程與教學傳播科技研究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聯絡人 林綉虹
聯絡電話 (02)27321104#82067
傳真號碼 (02)27384918
電子郵件信箱 show@tea.ntue.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775,134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總務處事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03 17:00
開標時間 106年3月3日下午5時10分進行資格標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行政大樓A103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總務處事務組(行政大樓A101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06年4月1日至106年4月9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納為投標廠商之資格證明文件,該文件視為無效。廠商(公司或商號)可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若為非營利之法人團體,須檢附法人登記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甲種或綜合旅行社執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總務處事務組(台北市和平東路2段134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_2 郵寄或親自送達總務處事務組(台北市和平東路2段134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43
聯絡人
林綉虹
聯絡電話
(02)27321104#82067
機關代碼
3.92.43
單位名稱
課程與教學傳播科技研究所
機關地址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
聯絡人
林綉虹
聯絡電話
(02)27321104#82067
傳真號碼
(02)27384918
電子郵件信箱
show@tea.ntue.edu.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 教育部
補助金額
775,134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2/2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3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2元
總計
52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總務處事務組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工本費新台幣1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3/03 17:00
開標時間
106年3月3日下午5時10分進行資格標
開標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行政大樓A103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06臺北市大安區和平東路2段134號總務處事務組(行政大樓A101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其他
履約期限
106年4月1日至106年4月9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設立或營業登記證、工廠登記證、行業登記證、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請注意:「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納為投標廠商之資格證明文件,該文件視為無效。廠商(公司或商號)可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若為非營利之法人團體,須檢附法人登記書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交通部觀光局核發之甲種或綜合旅行社執照。 (四)投標廠商聲明書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國立台北教育大學總務處事務組(台北市和平東路2段134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_2
郵寄或親自送達總務處事務組(台北市和平東路2段134號)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北教育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北市調查處(地址:106臺北市大安區基隆路二段176號;臺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73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3/0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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