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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品質層面:
1、廠商在不同成本考量及利潤需求前提下,恆溫恆濕空調設備、冷凍除蟲等設備等級的選用、介面處理之差異,將影響美觀、使用性、耐久性、甚至穩定性、使用壽命、安全性,造成履約成果品質之相異。
2、品管人員對品質要求標準、管制能力及自主檢查之落實程度,皆對品質有全面性的影響。
*功能層面:「最有利標」決標具有多目標評選,使投標廠商願意主動積極發揮廠商專業領域資源整合與企劃能力,使廠商之專業技術能力、計畫之完整性、優質性充分發揮;使「功能」因素因廠商整合發揮而產生由不同廠商施作時,其單元和系統功能有其異質性;如能評選出健全且具豐富經驗之廠商及設計團隊,其發揮之效能大不相同。
*特性、效益及價格層面:
1、特性、效益層面:本建置案內容包含室內空間之恆溫恆濕空調設備規劃、天花板隔熱裝飾設計、入口意象規劃、通道牆面規劃設計展示空間及典藏品層架之規劃設置等項目,廠商須具備空調能力建置、典藏層架設置及整體空間設計規劃等跨領域整合能力;方能提高典藏品之保存安全與未來使用效益。
2、價格層面:以固定金額,較能避免低價搶標,並能保有一定之品質,廠商能在既有預算範圍內,達最符合業主需求標的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14日曆天內提送設計書圖,於機關通知日起90日曆天內完成本工程及設備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廠商資格為合法登記設立且依法納稅之室內裝修業(具備室內裝修專業設計或專業施工資格)或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
應檢附之資格證明及投標文件影本:
▓室內裝修業登記證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書。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當年度公會會員證。
▓廠商納稅證明文件:最近一期納稅證明文件。
▓廠商信用之證明。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