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B002 已決標公告

圖資大樓消防系統設備改善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決標日:106/08/2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承芯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55,000
原始預算
$ 3,903,559
底價金額
$ 3,255,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機關代碼 3.92.4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武雄(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電話 (06)6930100#1552
機關代碼 3.92.41
單位名稱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
聯絡人 林武雄(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電話 (06)6930100#1552
傳真號碼 (06)6930291
電子郵件信箱 bigbear@mail.tnnua.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903,55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增購之項目為標單所標示,結算總金額為不得逾越預算金額(390萬3,559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0分至下午17時00分)逕向本校總務處營繕組繳納招標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28 17:00
開標時間 106/08/29 10:00
開標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起60個工作天安裝測試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或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依法設立或登記營業之相關資料。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 2.本年度公會會員證書。 3.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1)營業稅: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或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購或函購:投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台幣 70 元整,函購得以郵政匯票附於郵購信封內,匯票抬頭應書寫「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2.電子領標:依領標系統所列之付款資訊,線上繳納。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凡合於採購招標公告所規定之廠商,均得依左列方式購領招標文件及圖說。 1.現購: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0分至下午17時00分)逕向本校總務處營繕組繳納招標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 2.函購: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備妥大型回郵信封(能容納A4紙張規格),貼足國內限時掛號郵資 107 元,回郵信封上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同上述回郵信封、文件工本費郵政匯票,以限時掛號寄交『72045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國立臺南藝術大學總務處營繕組』(廠商應自行填寫回郵資料及估計寄達時間,若有錯誤由廠商自行負責),信封上請註明函購『圖資大樓消防系統設備改善(案號:106B002)』招標文件。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廠商端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ww.geps.gov.tw/。 (三)投標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圖說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有特殊原因致延期開標或停辦時,廠商得於公告日起7日內(遇例假日、國定假日順延),如數繳還所購之招標文件、圖說,請求退還購領費,逾期不予受理。 (四)廠商投標後,但有特殊原因致本案停辦時,廠商得於公告日起7日內(遇例假日、國定假日順延),無息如數退還所繳押標金,逾期不予受理。 (五)如開標當日因受天候或其他因素影響致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六)採購一經決標,得標廠商應於接獲通知日起5日內(遇例假日、國定假日順延)將各項證件正本送至本校查驗,如影印本與正本不符合,查係偽造、變造使用者,其押標金不予發還,主辦機關除依法處理外並取消其得標資格,得標及違規廠商所繳證件影印本應保留存檔備查,其餘未得標者得在開標日起五日內(遇例假日、國定假日順延),向本校領回,逾期未領者予以銷毀。 (七)總標價未達底價百分之八十者,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時,應於開標當日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底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提出說明或限期提出擔保,未能提出合理說明及擔保者,得不決標予該廠商,並以次低標廠商為最低標廠商。廠商以差額保證金作為採購法第58條規定之擔保者,除不發給預付款外,得標廠商並應繳納決標總價與底價之百分之八十差額保證金。差額保證金除以押標金充抵外,不敷之數應於本校通知之日起5日內(遇例假日、國定假日順延)繳足,逾期視為拋棄得標,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02條並得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8條規定處理;除不退還押標金外,由本校通知該廠商,並附記如未提出異議者,將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8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4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林武雄(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電話
(06)6930100#1552
機關代碼
3.92.41
單位名稱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
聯絡人
林武雄(總務處營繕組)
聯絡電話
(06)6930100#1552
傳真號碼
(06)6930291
電子郵件信箱
bigbear@mail.tnnua.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903,559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增購之項目為標單所標示,結算總金額為不得逾越預算金額(390萬3,559元整)。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8/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7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4元
總計
94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0分至下午17時00分)逕向本校總務處營繕組繳納招標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8/28 17:00
開標時間
106/08/29 10:00
開標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00,000元整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0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決標日起60個工作天安裝測試完成。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基本資格:消防安全設備批發業或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依法設立或登記營業之相關資料。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替。 2.本年度公會會員證書。 3.廠商納稅證明:營業稅或所得稅。 (1)營業稅:最近一期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或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 (2)所得稅:綜合所得稅納稅證明書或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繳費收執聯。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1.現購或函購:投標文件工本費每份新台幣 70 元整,函購得以郵政匯票附於郵購信封內,匯票抬頭應書寫「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2.電子領標:依領標系統所列之付款資訊,線上繳納。 (二)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凡合於採購招標公告所規定之廠商,均得依左列方式購領招標文件及圖說。 1.現購: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00分至下午17時00分)逕向本校總務處營繕組繳納招標文件費後不具名領取。 2.函購: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收件期限止,備妥大型回郵信封(能容納A4紙張規格),貼足國內限時掛號郵資 107 元,回郵信封上並填妥收件人姓名、地址。連同上述回郵信封、文件工本費郵政匯票,以限時掛號寄交『72045臺南市官田區大崎里66號,國立臺南藝術大學總務處營繕組』(廠商應自行填寫回郵資料及估計寄達時間,若有錯誤由廠商自行負責),信封上請註明函購『圖資大樓消防系統設備改善(案號:106B002)』招標文件。 3.電子領標:請至政府採購領投標系統之廠商端下載招標文件,網址:http://www.geps.gov.tw/。 (三)投標廠商購領招標文件、圖說後,不論投標或得標與否其購領費概不退還。但有特殊原因致延期開標或停辦時,廠商得於公告日起7日內(遇例假日、國定假日順延),如數繳還所購之招標文件、圖說,請求退還購領費,逾期不予受理。 (四)廠商投標後,但有特殊原因致本案停辦時,廠商得於公告日起7日內(遇例假日、國定假日順延),無息如數退還所繳押標金,逾期不予受理。 (五)如開標當日因受天候或其他因素影響致停止上班時,順延至次上班日舉行。 (六)採購一經決標,得標廠商應於接獲通知日起5日內(遇例假日、國定假日順延)將各項證件正本送至本校查驗,如影印本與正本不符合,查係偽造、變造使用者,其押標金不予發還,主辦機關除依法處理外並取消其得標資格,得標及違規廠商所繳證件影印本應保留存檔備查,其餘未得標者得在開標日起五日內(遇例假日、國定假日順延),向本校領回,逾期未領者予以銷毀。 (七)總標價未達底價百分之八十者,標價偏低,顯不合理,有降低品質、不能誠信履約之虞或其他特殊情形時,應於開標當日依「政府採購法第58條處理總標價底於底價百分之八十案件之執行程序」提出說明或限期提出擔保,未能提出合理說明及擔保者,得不決標予該廠商,並以次低標廠商為最低標廠商。廠商以差額保證金作為採購法第58條規定之擔保者,除不發給預付款外,得標廠商並應繳納決標總價與底價之百分之八十差額保證金。差額保證金除以押標金充抵外,不敷之數應於本校通知之日起5日內(遇例假日、國定假日順延)繳足,逾期視為拋棄得標,依採購法第101條、第102條並得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58條規定處理;除不退還押標金外,由本校通知該廠商,並附記如未提出異議者,將刊登於政府採購公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南藝術大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8/28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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