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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增購之項目:機關指定地點之規劃、設計監造服務。
2.增購之期間上限:至採購契約期限或112年12月31日止
3.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擴充金額新臺幣 400,000元,依指定設計監造工程建造百分比法計算至上限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府城校區(臺南市樹林街2段33號)紅樓總務處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2段33號總務處文書組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
1.工程技術顧問機構。
2.土木、水利或環工技師事務所。
(二)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若為「技師事務所」須備以下文件:
(1)技師執業執照(土木、水利或環工類別)。
(2)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3)技師證書。
2.若為「技術顧問公司」須備以下文件: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營業範圍需有土木、水利或環工相關技術)。
(2)有效期限內技師公會會員證。
(3)技師證書。
(4)技師執業執照。
(5)有效期限內中華民國工程技術顧問商業同業公會或地方同業公會之會員證。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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