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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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南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國立臺南大學附設實小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0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31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5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經合法登記或許可設立之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土木包工業,主管機關登記合格,其營業項目具備本採購案相關營業項目之廠商(須經政府登記合格,並具備合格證件),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及施行細則第38條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投標對象或分包廠商等規定之拒絕往來廠商。餘詳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第33點。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管理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二)納稅證明文件
1.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營業稅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2.依法免繳納營業稅者,應繳交核定通知書影本或其他依法免稅之證明文件影本。
其他:附加說明
(一)請各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前,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二)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南大學附設實驗國民小學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