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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aky47933@go.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健康路一段327號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總務處庶務組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依據「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辦法」第3條規定,需為醫院、診所或所在地醫師公會承辦,並檢具醫療機構開業執照。
(2)勞工體格及健康檢查醫療機構證明。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投標廠商應具合格之檢驗設備及胸腔科醫師或放射科醫師,並能提供牙科、內兒科或家醫科專科醫師、醫檢師及護理人員至本校進行健檢作業。
2.理學檢查人員:牙科醫師(1人)、內兒科或家醫科之專科醫師(2人)、護理人員3人、行政助理或幹事2人,1組共8人。日間部至少2組,進修部至少1組到校進行檢查工作。
3.實驗室檢查人員:血液檢查採檢人員至少2人。4.X光檢查人員:須符合X光影像檢查配備及專業人員資格規定。
5.上述專科醫師、護理人員、檢驗師皆應檢附衛生局核發之執業執照造冊,納入企劃書。
6.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市宣佈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餘詳投標須知。
7.全份招標文件包括:(1)招標投標及契約文件。(2)投標須知。(3)單價分析表。(4)投標廠商聲明書。(5)契約條款。(6)招標規範。(7)其他:委託代理授權書、外標封、投標廠商資格審查表、比減價紀錄表、投標廠商評審須知、115學年度學生健康檢查實施計畫。
8.開標時投標廠商如未在場亦未授權代理人,屆時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提出說明、議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等權利。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總務處庶務組 鄒先生062617123#726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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