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yen868269@go.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本案雙語學習空間設備老舊、電器線路雜亂外露、無收納空間、採光不足、情境意象等,待教學環境之活化改善期能達到提升教師的教學品質與學生學習興趣及成效之教學目標。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健康路一段327號 本校綜合大樓1樓會客室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臺南高商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2臺南市南區健康路一段327號總務處庶務組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之基本資格:依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10條,領有室內裝
修業登記證之室內裝修業或符合建築物室內裝修管理辦法第5條規.
定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之情形。以下擇一皆可:
(1)有效期限內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須有建築物室內設計及建築物室內裝修工程管理技術士證。
(2)依法規定之營造業廠商(為施工廠商)者,須有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開業登記證)及建築師同意合作之意向書正本。
(3)依法規定之營造業廠商(為施工廠商)者,須有有效期限內建築物室內裝修業 登記證之建築物室內設計技術士證及其(建築物室內裝修業)同意合作之意向書正本。
(4)有效期限內建築物室內裝修業登記證之建築物室內工程管理技術士證,須有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開業登記證)及建築師同意合作之意向書正本。
(5)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開業登記證),須同時檢送(a)有效期限內建築物室內裝修業(建築物室內 裝修工程管理技術士證)或(b)營造業廠商(需有開業登記證),及上述合法施工廠商,同意合作之意向書正本。
上述各項配合合作廠商一經簽署,於本採購案決標確定後至履約完成,均不得更換,舉凡變更配合合作廠商,均視為違約,沒收押標金,並以不良廠商檢送公共工程委員會。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 倘本案評審後需進行比、減價情形者:屆時未到場亦未授權代理人,將另以傳真或電子郵件方式通知擇期辦理;如未於上該期限內到場亦未授權代理人,將依政府採購法第60條規定,視同放棄提出說明、議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等權利。
2.開標日或截標日若遇颱風或其他天然災害且本市宣布停止上班時,開標日或截標日順延至下一上班日。
3.有意投標本案之廠商,建議投標前實際親赴施工地點詳實勘查,投標廠商若需現勘場地,請於上班日洽本校總務處庶務組曾冠燕小姐,預先安排(連絡電話06-2617123分機713)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臺南高級商業職業學校總務處庶務組曾冠燕06-2617123分機713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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