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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開工日起100個日曆天竣工(須配合學校時間施工)。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土木包工業以上營造業登記證)。
(二)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等。1.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2.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3.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明相關文件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張欠稅之查複表代之。)
(三 廠商信用證明
(四)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需廠商用印確認)。
(五)公(工)會會員證(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六)投標廠商聲明書。
(七)委託代理出席授權書(無代理者免附)。
(八)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九)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切結書1)。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應於機關指定開工日前報開工(含品質、施工及勞工安全衛生計畫報開工前,需依前規定之報開工期限內經過監造單位審核通過),開工日起100個日曆天竣工(須配合學校時間施工)。非特殊原因經機關核准不得延長逾期。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嘉義高級商業職業學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地方政府-嘉義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中山路199號、電話:05-2254321分機721~723、傳真:05-2253150)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嘉義市調查站(地址:60001嘉義市東區維新路321號;嘉義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2778888)
法務部調查局政風室(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第7-121號信箱、電話:02-29125852)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