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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甲方於契約期滿未能辦妥次學年度學生專車事宜,乙方 應依本契約繼續履行至次學年度學生專車契約生效日止並以一個月為限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曾文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曾文農工401專戶
履約期限
自 112 年 8 月 30 日至 113 年 8 月 29 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汽車運輸業領有下列證明文件者:1. 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2..最近一期營業稅有效繳稅證明(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若新設立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主管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4. 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以開標月份為基準月,往前推算)。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購:自112年06月08日至112年06月13日止,上班時間內(上午08:00~12:00時及下午13:00~17:00時止)至本校總務處庶務組領取或貼足回郵75元,並註明申購標案名稱之大型信封乙個;;寄「臺南市麻豆區南勢里一號-國立曾文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總務處庶務組張榮德」函索2.電子領標。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0元 (郵購者請 依前項辦理)。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曾文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