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MVS106101-2 已決標公告

國立民雄高級農工職業學校綜合圖書資訊大樓興建工程與舊有建築物和圍牆補申請使用執照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祐鎮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67,750,000
原始預算
$ 67,915,190
底價金額
$ 67,901,000
決標折數
99.7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國立民雄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機關代碼 3.92.4.65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淑梅
聯絡電話 (05)2267120#200
機關代碼 3.92.4.65
單位名稱 國立民雄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1號
聯絡人 蘇淑梅
聯絡電話 (05)2267120#200
傳真號碼 (05)2267850
電子郵件信箱 mh250@mhvs.cyc.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1060302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1,763,765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查核金額以上未達巨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67,915,19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61元
系統使用費 26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3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民雄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9 09:30
開標時間 106/10/19 10:00
開標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3,0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函文通知廠商起7日內報請開工,420日日曆天完工(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具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應檢具投標相關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1)各該業登記證書影本。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有效期內公會會員證。 3.最近一期納稅(或免稅)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最近三年無退票記錄證明 6.押標金。 7.投標廠商切結書(正本)。 8.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9.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10.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11.電子領標憑據。 (三)投標廠商所寄之投標文件得以機關核發之投標標封或自備封套,密封後郵寄,外標封應書寫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之採購標的名稱或案號,違反規定者,視為無效標,前次招標經流標或廢標後重新招標,廠商應重新領標。 (四)以上文件均應檢附,未附者,視為資格不符。 (五)出席開標人員均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資格詳如投標須知。 2.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全部文件,並應自行赴工程地點詳實勘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民雄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9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2.4.65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蘇淑梅
聯絡電話
(05)2267120#200
機關代碼
3.92.4.65
單位名稱
國立民雄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機關地址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1號
聯絡人
蘇淑梅
聯絡電話
(05)2267120#200
傳真號碼
(05)2267850
電子郵件信箱
mh250@mhvs.cyc.edu.tw
工程計畫編號
1060302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11,763,765元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67,915,19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10/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61元
系統使用費
26元
文件代收費
13元
總計
30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民雄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10/19 09:30
開標時間
106/10/19 10:00
開標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一定金額:3,000,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或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621嘉義縣民雄鄉文隆村8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嘉義縣(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機關函文通知廠商起7日內報請開工,420日日曆天完工(詳契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一)投標廠商應具內政部登記合格之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文件,符合各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規定且非屬採購法第一百零三條拒絕往來廠商者。 (二)應檢具投標相關文件: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 (1)各該業登記證書影本。 (2)公司登記證明文件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有效期內公會會員證。 3.最近一期納稅(或免稅)證明文件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最近三年無退票記錄證明 6.押標金。 7.投標廠商切結書(正本)。 8.投標標價不適用招標文件所定物價指數調整條款聲明書。 9.投標廠商文件審查表。 10.查詢押標金保證金相關資料同意書。 11.電子領標憑據。 (三)投標廠商所寄之投標文件得以機關核發之投標標封或自備封套,密封後郵寄,外標封應書寫投標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之採購標的名稱或案號,違反規定者,視為無效標,前次招標經流標或廢標後重新招標,廠商應重新領標。 (四)以上文件均應檢附,未附者,視為資格不符。 (五)出席開標人員均應攜帶身分證明文件,以供查驗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1.廠商資格詳如投標須知。 2.廠商應於投標前詳細審慎研閱全部文件,並應自行赴工程地點詳實勘查。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民雄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嘉義縣調查站(地址:61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一路1號;朴子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362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10/19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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