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cmthuang@csvs.kh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採購於契約履約期限內,保留於未來以標餘款後續擴充至預算上限金額之權利,依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金額,擴充金額為公告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之餘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旗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旗甲路一段195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及施行細則第38條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等規定。
(二)符合上開條件資格之廠商應檢附下列資格文件: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
2.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信用之證明
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5.「廠商參與公共工程可能涉及之法律責任」及投標廠商切結書。
附加說明
修改及刪除規格明細表中部份需求內容
1.廢氣抽風設備中第五項;另架設完工後之場地需符合勞工安全及衛生所要求之工作場所空氣品質及噪音的各項要求,以利完工驗收。(刪除)
2.高壓動力噴霧機(含汽油引擎)中第二項中汽油引擎規格第3點:口徑:80mm±10%及第4點:最大揚程:32M(或以上)。(刪除)
3.電銲排風設備中第七項;另架設完工後之場地需符合勞工安全及衛生所要求之工作場所空氣品質及噪音的各項要求,以利完工驗收。(刪除)
4.高壓動力噴霧機(含汽油引擎)中第二項中汽油引擎規格第2點:引擎規格修改為3.6KW(或以上)四行程引擎。及第6點:油箱容量:修改為3L (修改)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