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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dilou@csvs.khc.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旗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旗甲路一段19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42高雄市旗山區旗甲路一段195號
廠商資格摘要
(一)廠商(公司或商號)檢附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商業登記證明文件」或工廠登記證等列印公開於該主管機關網站之登記資料投標,營業項目需有客運、遊覽車或其他相關營業項目。
(二)最近一期營業稅納稅證明(不及提出者得以前一期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三)廠商信用之證明。如票據交換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或最近一年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餘詳如招標文件。
(四)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會員證。
(五)電子領標憑據或現場領標收據(非必要文件,若未附應於訂立契約時補正)餘請參考招標文件
(六) 如期履約能力證明允諾書。
(七) 投標廠商領款印章印文單。
(八) 餘詳如勞務採購廠商投標證件審查表所列之項目。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本案規格內容如有問題,請逕洽教官室黃奕淞教官,電話:07-6612501-241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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