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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日新大樓2樓會議室(722臺南市佳里區六安里117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日新大樓1樓總務處文書組(722臺南市佳里區六安里117號)
履約期限
機關通知開工,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一)廠商之基本資格:
1、凡政府登記有案與本採購有關之E101011綜合營造業:
A.投標廠商自行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商業登記資料或其他設立證明,如登記證影本(未受停業處分)。
B.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公會會員證(截至開標時仍有效)。
2、無政府採購法第38條或第103條第1項規定情形。
(二)廠商應附具之證明文件:
(1) 投標廠商自行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商業登記資料或其他設立證明。
(2) 納稅證明文件影本(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及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代之)。
(3) 具有勞工職業安全衛生、品管…等相關技術士證照。
(4) 廠商信用之證明:票據信用證明文件影本。
(5) 投標廠商聲明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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