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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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上網領取、或親自向本校總務處領取或郵購。文件費100 元以現金、郵政匯票購買或電子領標。
廠商資格摘要
凡營業項目與本案有關並依法持有(1)政府主管機關或其授權機關核發之廠商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影本(2)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文件(3)最近一期營業稅完稅證明文件(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政府核發之運輸業合法文件(6)廠商需具備至少19輛車以上為公司所有之車籍證明,車齡不得逾十四年。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2.廠商信用之證明。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上網領取、或親自向本校總務處領取或郵購。
公開取得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文件費100 元以現金、郵政匯票購買或電子領標。
其他
領標日期:自106年4月20日起至106年4月27日下午16時00分止上班時間內向總務處領取)。郵購者應書明標案名稱.並附回郵信封貼足限時掛號郵資52元.連同文件費向總務處郵購(請自行計算作業實間)。
2. 請廠商於開標前上網查看招標文件有無變更。
3. 開標時遇有採購法第53-54條需比減價格時,廠商未派員參加開標者視同放棄比價權利。
4. 投標廠商請附回郵信封以便未得標時以郵寄方式領回押標金。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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