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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本校圖書館1樓閱覽室(雲林縣西螺鎮大同路4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校總務處文書組(雲林縣西螺鎮大同路4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主管機關登記合格之印刷業、製版業、設計業、出版業、攝影業或其它相關業者。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本採購案之履約期限如下:
(一)得標廠商畢業紀念冊成品履約交付日期為116年5月14日(週五)前送達學務處訓育組;如延誤交貨,致無法於116年5月24日(週一)前發送給學生時,在驗收合格後,得標廠商應負擔雙掛號郵資費,依學生住址寄發給學生。
(二) 得標廠商畢業典禮相關服務項目履約交付日期:
1.學生證件照片及電子檔資料應於115年12月31日(週四)前,送達本校學務處。
2.畢業典禮舞台場地布置應於116年5月31日(週一)前架設完成,實際完成進度須配合學校時間。
3.畢業典禮請柬印製應於116年5月17日(週一)前,送達本校學務處。
4.胸花(鮮花):校長、家長會長、校友會長、文教基金會董事長各一朵及16班導師及資源班導師各一朵,合計共21朵胸花(鮮花)應於116年6月1日(週二)前,送達本校學務處。
5.學生畢業胸花應於116年6月1日(週二)前,送達本校學務處。
二、自公告之日起至截標日止上班時間在本校總務處由廠商親自或郵遞領取。郵遞領取時須附回郵信封、貼足郵票六十元否則不予寄發。電子領標則免文件費。
三、本案公開預算,投標廠商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
四、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五、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或第57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協商、更改原報內容或重新報價,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六、廠商對招標內容疑義: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於115年8月 20日前以書面送達本校請求釋疑,本校對前項疑義處理結果,將於115年8月 24日前,以書面答復請求釋疑廠商。
七、有關本案採購標的規格、項目、數量及規範等疑義,請洽本局需求單位(學務處): 陳小姐〈05-5862024分機302〉。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0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雲林縣調查站-(地址:640雲林縣斗六市鎮南路67號;斗六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5-532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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