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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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國立岡山農工行政大樓二樓簡報室(高雄市岡山區壽天里岡山路533號)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國立岡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機關押標金指定收款帳戶
中等學校基金-岡山農工職校401專戶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國立岡山農工總務處文書組(高雄市岡山區壽天里岡山路533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國內依法登記或設立合格與本案採購標的相關之廠商。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截標期限及開標時間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二、開標時,如有減價、議價比價程序,未到場廠商視同放棄。
三、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四、外標封內無押標金或錯將押標金放置標單封內者均無效,為不合格標。
五、投標時請列印「廠商資格證件審查表」並依表中文件備妥審查文件。
六、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限內,隨時上網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國立岡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