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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保留後擴充之權利,預計擴充之
1.項目:租用學生交通車服務。
2.金額:1,649,550元整(依實際搭乘學生人數與合約各站票價按月收費計算) 。
3.期間:110年8月1日起至110年8月31日止。但廠商如違反採購契約及「學生專車租賃業務要求事項」,機關有權得不履行擴充事項。
4.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820高雄市岡山區壽天里岡山路533號
履約期限
自109年9月1日起110年8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國內依法登記合格之遊覽或客運公司並具有足夠公司車及承攬能力之業者: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 證、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2、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税或所得税〉。
3、押標金繳納憑據。
4、投標廠商聲明書。
5、投標廠商切結書。
6、企劃書一式九份。(本案請廠商準備簡報15分鐘,簡報日期時間:109/06/30下午14:30)
附加說明
一、截標期限及開標時間如遇颱風來襲或天然災害停止辦公,則順延至恢復上班日同一時間辦理。
二、開標時,如有減價、比減價格程序,未到場廠商視同放棄。
三、電子招標文件不得任意複製、抄襲、轉載、篡改。
四、投標廠商請於等標期限內,請隨時上網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五、押標金支票抬頭請書明:國立岡山高級農工職業學校。
六、外標封內無押金或錯將押標金放置標單封內者均無效,為不合格標。
七、投標時請列印「廠商投標資格審查表」並依表中文件備妥審查文件。
八、本案訂有投標廠商簡報,簡報時間訂於109月6月30日(星期五)下午14:30(請廠商準備簡報,以15分鐘為限)。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教育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中山南路5號、電話:02-77365529 、傳真:02-23583005 )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高雄市調查處(地址:801高雄市前金區成功一路428號;高雄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7-281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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